GB/T 33928-2017
ISO 15619:2013
往復式內燃機 排氣消聲器測量方法 聲壓法 排氣噪聲聲功率級和插入損失及功率損失比(第4條款) |
4 聲學環境
4.1 總則
應避免環境條件對測量傳聲器的不利影響(比如強電、磁場、風、被測聲源空氣放電的沖擊、高溫或低溫)。測量儀器使用說明書中注明的不利環境條件亦應注意。
室外測量時,應采取措施減少不利氣象條件(如溫度、濕度、風、暴雨)對測試頻率范圍內的聲波的發射與傳播或對測量期間的背景噪聲的影響。
當海拔高于1500 m,聲功率級應符合附錄D規定的標準氣象狀況來修正。
當反射面不是地面或者不是測試房間表面的一部分時,應運用特殊防護保證該平面不會因為振動而有明顯的聲輻射。
4.1.1 工程法
適用于本標準的測試環境為:
a) 一個完全隔離背景噪聲(見4.2)的實驗室或室外平坦空地,提供一個反射面上方的聲自由場;
b) 一個完全隔離背景噪聲(見4.2),混響聲場對測量表面上的聲壓影響有限且可以應用環境修正的房間或室外平坦空地。
4.1.2 簡易法
適用于本標準的測試環境為一個完全隔離背景噪聲(見4.2)的房間或室外平坦空地并滿足4.3中的環境修正要求。
4.2 背景噪聲準則
4.2.1 工程法相對準則
4.2.1.1 總則
在傳聲器位置上平均后的背景噪聲時間平均聲壓級(見8.2.1)應當比相對應的被測噪聲未修正過的時間平均聲壓級至少低6dB,最好低15dB以上。對頻帶測量,測試頻率范圍的每個頻帶都要滿足該要求。
如滿足該要求,則滿足本標準的背景噪聲準則。
4.2.1.2 頻帶測量
可能不是所有頻段都滿足4.2.1.1的要求,甚至是在背景噪聲級很低并很好控制的測試房間內。因此,為了滿足背景噪聲準則,在測試頻帶范圍內,如任一頻帶,被測聲源的A計權聲功率級比最高A計權頻帶聲功率級至少低15dB,那么這個頻帶可以從測試的頻帶范圍中剔除。
4.2.1.3 A計權測量
如從頻帶數據計算A計權聲功率級,應遵循以下步驟來確定是否滿足本標準的背景噪聲準則:
a) 按本標準測量方法使用測試頻率范圍內的每個頻帶的數據計算A計權聲功率級;
b)△LP <6 dB的頻帶除外,重復計算。
如這兩個聲壓級的差值小于0.5 dB,在全頻帶內從頻帶數據計算A計權聲功率級可以認為滿足本標準的準則。
背景噪音修正曲線圖
4.2.2 絕對準則
如可以證明測量時間內測試房間里的背景噪聲級小于或等于表1中測試頻率范圍內的所有頻帶所對應的值,即使沒有滿足所有頻帶內6dB的要求(見4.2.1.1),進行的測試也可以認為滿足本標準的背景噪聲準則。可以假設在這些頻帶范圍內聲源輻射很少或幾乎不可計的噪聲,并且這些記錄的數據可以表明這些頻帶內的聲功率級的上限。
當某些測得的時間平均聲壓級小于或等于表1中所對應的值時,測試頻帶可以被限制到臨近被測聲源的聲壓級超過對應表1中的值所對應的最低和最高的連續頻率范圍。在這種情況下,應記錄適用的頻率范圍。
4.2.3 不符合標準聲明
如既不符合4.2.1的相對準則也不符合4.2.2的絕對準則,報告需清晰聲明不符合本標準的背景噪聲準則,并且,在被測頻帶里要標識出特定的沒有滿足準則的頻帶。此外,報告不應聲明或暗示測試已經“完全服從”本標準。
GB/T 33928-2017/ISO 15619:2013
表1 絕對準則測試房間內最大背景噪聲級
三分之一倍頻帶中心頻率 Hz |
最大頻帶聲壓級 dB |
50 |
44 |
63 |
38 |
80 |
32 |
100 |
27 |
125 |
22 |
160 |
16 |
200 |
13 |
250 |
11 |
315 |
9 |
400 |
8 |
500 |
7 |
630 |
7 |
800 |
7 |
1000 |
7 |
1250 |
7 |
1600 |
7 |
2000 |
7 |
2500 |
8 |
3150 |
8 |
4000 |
8 |
5000 |
8 |
6300 |
8 |
8000 |
12 |
10000 |
14 |
4.2.4簡易法
所有傳聲器位置處平均A計權背景噪聲(見8.2.1)聲壓級應當比同樣背景噪聲情況下被測聲源平均聲壓級至少低3dB。
4.3 測試環境聲學合適性準則
4.3.1 工程法
4.3.1.1 總則
測試房間應提供一個測量表面,該測量表面位于一個自由聲場中,該聲場中沒有從房間邊界或是旁邊物體的聲反射(地面除外)。
實際上該測試環境中除反射面外應無其他反射物。
注1:聲源近旁的物體,若寬度(例如柱或支架的直徑)超過它到基準體距離的十分之一,該物體可以被認為是聲反射物。
反射面應延伸超出測量表面在地面上的投影至少0.5m。反射面的吸聲系數在測試的頻率范圍內應小于0.1。
注2:光滑的混凝土或密封柏油表面通常滿足要求。
附錄A規定了由于測試環境偏離理想環境而產生的環境修正K2的測量方法。當K2A≤4dB時依據本標準的測量有效。
注3:在滿足ISO 3745:2012要求的半消聲室環境下,測量時環境修正K2可以假設為0。
在由堅硬、平坦的地面,比如柏油或混凝土組成的室外空間,從聲源幾何中心到最低測量點之間的最大距離,距離聲源10倍的這個距離內沒有任何聲反射物。當滿足這個條件時,環境修正K2應認為小于0.5 dB并可以忽略不計。
4.3.1.2 環境修正準則
環境修正K2A首先不參考頻帶數據,應按附錄A要求的一種程序來確定,然后:
a)如K2A>4dB,本標準不適用;
b)如K2A≤4dB,無論是頻帶或A計權可以依據本標準進行測量。
如依據頻帶進行測量,相對應的環境修正K2應當依據A.2或A.3.4在測試頻率范圍內的每個頻帶來確定,被測聲源的Lw應在頻帶內確定,LwA應使用頻帶聲壓級計算(見附錄C)。
4.3.2 簡易法
附錄A規定了由于測試環境與理想環境有偏差而產生的環境修正K2A的測量方法。當K2A≤7 dB時依據本標準的測量有效。